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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海口市8月1日对其辖区内自来水价格将进行调整

发布日期:2023-12-01 22:11浏览次数:957

  kaiyun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海口市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价方案》已正式出台kaiyun。从8月1日起,海口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辖区内自来水价格将进行调整。

  目前海口市共有3家自来水公司:海口市自来水公司、琼山自来水公司、海南松海联合供水公司。此次,调整水价的自来水公司只有海口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辖区,其他两个公司供水辖区还没有调整。

  不过,将来另外两家公司的水价有可能得到调整。依据调价方案,府城地区的大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将保持原先的价格,并没有调整。

  依据方案,海口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辖区内自来水价格每吨调整为,内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1.3元提高到1.55元kaiyun,工业用水由原来1.3元提高到1.6元,行政事业用水由原来1.3元提高到1.6元(其中:园林绿化、环卫用水由原来1元提高到1.2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原来2.3元提高到2.6元,特种用水由原来的2.5元提高到3.75元。

  海口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琼山自来水公司和海南松海联合供水公司供水辖区将在下一步得到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案待定。

  海口城市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都一致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每吨调整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原来0.45元提高到0.6元,其它污水处理费由原来0.6元提高到0.8元kaiyun。

  据悉,水价调整后,海口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在第18位,与调整之前相比,上升了7位。污水处理费排在第20位,总体来说海口水价调整后还是处于全国的中等水平,是一个比较合理的价位。

  此次调价,对城市低保户给予充分照顾。即城市低保户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做调整kaiyun,仍按原标准执行。

  海口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主要是不增加城市低保户的生活负担,体现党和政府对的关心和照顾。

  这次调价还取消了居民用户水表的保修费,今后居民用户除新安装用户一次性付费外,以后水表的正常维护、检测、更换均由供水企业负担,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同时,海口市自来水公司已接管的二级供水职责的单位和小区,不得另行收取二级供水的相关费用(包括二级供水电费、二级供水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费用、人工费用、蓄水池的定期清洗保洁费等)。

  海口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kaiyun,调价后,如果海口自来水公司还向市民收取水表保修费,市民可以向海口市物价局举报。

  依据方案,这次调价对孤儿院、福利院、敬老院、园林绿化、消防等污水排放暂免征污水处理费。

  同时,单位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系统的污水,其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的,污水处理费减半征收。排放污水的水质以环保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由排放污水的单位提供检测结果。(记者 洪宝光 实习生 林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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