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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应急预案kaiyun

发布日期:2024-05-17 06:46浏览次数:808

  kaiyun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水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条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由于液氯泄漏、机电设备、水源水质和供水管网出现严重故障或异常,导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水厂停产或降压供水、DN2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质卫生安全可能受到威胁、人员和财产可能受到较大损失以及其它公共供水安全事故。

  第二条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司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全司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第三条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集团公司安委会统一组织协调下,实行条块结合、部门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一线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

  第五条 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一、在集团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供水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总指挥负总责,副总指挥具体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供水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小组:制水生产安全应急小组、供水管网安全运行应急小组、用户设施维修应急小组、水质监控应急小组、保障物资供应小组,分别由制水分公司、庆宁分公司、抢修分公司、管线管理所、公用工程公司、水质检测中心、物资分公司及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室组成。

  (二)协调与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市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制水生产安全应急小组的组成单位主要包括制水分公司和庆宁分公司,组长为制水分公司经理,副组长为制水分公司副经理、二个水厂厂长及罗冲加压站站长,成员为各水厂副厂长。

  1、加强取水水源的防护,值班人员对取水水源防护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坚决制止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废水等影响水源水质的行为,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2、各制水厂和加压站要加强厂(站)区内的管理,保持整洁干净的生产、工作环境,各生产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对反应池、滤池、清水库等制水设施定期清洗,并加强巡检,提高安全警惕性,做好防投毒工作,保证安全优质供水。

  3、加氯安全是重点,各制水厂加氯间要密闭运行。氯气进厂一定要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生产操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加氯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果在正常情况下,打不开角阀的氯瓶,绝对禁止使用,防止出现意外。防毒面具要经常检查kaiyun,保持完好;氯气中和装置等防护设备要经常进行测试,保持良好状态,在应急时能够正常使用。

  4、高压电气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制水生产部门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制水分公司、罗冲泵站要加强电源内部线路的监护和巡检。如果一路电源出现故障,另一路电源在征得供电部门同意后,尽快投入使用,保证城市正常供水。

  6、加强水质检测工作。净化车间、厂部化验室按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时检测,同时水质检测中心要履行职责,加强水质监督,全力保证水质安全,向社会供应优质的自来水。

  2、当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启动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详见第十八条)。

  组长为抢修分公司经理,副组长为管线管理所所长、抢修分公司副经理,成员为抢修分公司抢修人员及管线管理所阀门管理维护人员。

  组长为庆宁分公司经理,副组长为庆宁分公司副经理,成员为庆宁分公司抢修人员。

  1、对全市所有供水管网的阀门进行建档造册,掌握阀门具置、型号,并定期巡检、维护,保证其使用状态良好,以备应急之需。

  2、管线管理所加强夜间检漏工作,发现漏点,及时报抢修分公司维修,减少漏损。在市政进行道路改造时,要做好施工路段供水管网的监护工作,使供水管网不被外力破坏。

  用户设施维修应急小组主要由抢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组成,组长为抢修分公司经理,副组长为民用水分公司经理、抢修分公司副经理,成员为抢修分公司及民用水分公司有关班组班长。

  1、各种管道安装和用户接水,如需要停水,都要提前通知用户,尽最大可能不影响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保证管网正常运行,确保安全持续供水。

  2、做好一户一表冬季防冻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宣传管道防冻常识。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冬季保温防冻预案》要求,提前部署,备足水表、水表玻璃及管材配件等物资,做好各项防冻准备工作,防止在冬季出现水管、水表大面积冻裂、冻坏的现象,保证用户正常用水。

  当在冬季出现较大范围的水管、水表冻坏的情况,及时启动冬季防冻抢修预案(详见第二十一条)。

  水质监控应急小组由水质检测中心牵头,各制水厂及各加压站配合,组长为水质检测中心主任,副组长为水厂生产副厂长和加压站站长,成员为水质检测中心及厂部化验室工作人员。

  1、集团公司各制水厂的原水全部取自长江,水质良好,长年属于地表水Ш类。取水口的水源保护做得较好,无重大污染源,平时应密切关注因货运船舶翻沉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上游企业的污染事故。

  2、集团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同时也是安徽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安庆监测站, 2000年即通过二级计量确认。水质检测中心应确保检测仪器、检测资质、检测能力满足日常及应急检测要求。

  3、水质检测中心要按照国家有关水质规范,定期对原水、出厂水及管网水进行常规检测,每月进行一次全分析,加强水质监督和管理,确保水质合格达标。

  4、水质检测中心要按规范对净水剂进行检测,严把净水剂质量关,从源头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5、 加强与市卫生疾控中心和环保监测部门以及沿江上下游城市水质检测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水质动态。

  保障物资供应小组由物资分公司组成,组长为物资分公司经理,副组长为物资分公司副经理,成员为物资分公司负责采购人员。

  1、备足配齐易损、易耗配件,机泵、电器零部件,水表以及管道阀门等物资材料,及时向有关部门供应。

  2、严把净水剂、液氯等制水材料的质量关,向制水生产部门及时供应高质量的制水材料,从源头上保证水质安全。

  3、对于平常较少使用的物资,如吸附用的活性炭、大型管件,要与生产厂家保持联络,在应急需求时,能够及时进货。

  若发生供水事故,应及时提供所需应急物资。如果因情况特殊,有关部门需要非常备常用的物资,保障物资供应小组应尽快进货,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所需物资,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集团公司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应急指挥部工作。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集团公司安全供水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指导各部门安全供水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三、建立集团公司安全供水应急救援机构、预案等档案,统一规划全司安全供水应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网络;

  一、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各类抢险物资、生活急需品;安排好各类应急车辆、医疗救助;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包括联系新闻媒体、信息发布;负责善后处理、资料收集与汇报、联系外援等工作。

  三、集团公司保卫监察部: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伤员撤离、物资搬运;协助组织周边群众的紧急转移;负责保护事发单位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事发单位的损失和应急所花费用统计及汇总工作。

  一、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供水应急救援工作,成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由集团公司的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化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应急工作接警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设在集团公司客服中心(电线)。值班人员询问并记录接警详细情况,问清报警人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接警值班人员应迅速做出判断,快速通知相关负责单位和人员,组织必要的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下达相应的先期应急处置指令,同时立即将接警内容及现场勘察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

  一级:水厂停产、DN6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质严重污染、大量氯气泄漏以及其它严重事故。

  二级:水厂只能降压供水(出厂压力低于0.20MPa)、DN400mm(含)~DN600mm管道爆裂、水源恶化可能影响水质卫生安全、相当数量氯气泄漏及其它较重供水安全事故。

  三级:水厂主要设备故障导致没有备用机组、DN200(含)~400mm管道爆裂、介水传染病流行期、少量氯气泄漏以及其它影响连续、安全供水的一般性事故。

  一级响应机制:对应于一级应急事故,启动集团公司最高级别的应急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根据发生事故类型,应急指挥部相应成员单位,立即投入应急抢险,并向政府及市建委报告事故状况,必要时请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支援。

  二级响应机制:对应于二级应急事故,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抢险和恢复工作,并及时向市建委和总指挥报告。

  三级响应机制:对应于三级应急事故,由各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抢险和恢复工作,并及时向副总指挥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任何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后,如果出现险情扩大或失控,应及时启动高一级别的应急响应。若一级响应启动后,仍不能控制事故态势,则报告市建委,由上级部门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

  供水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保护财产。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简易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现场指挥部确认供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和范围,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人员疏散。

  应急指挥部按泄漏地点上风500米,下风1000米的范围确定危险警戒区;事故现场警戒区以液氯泄漏点为中心,半径100米划定;事故波及区域应根据当时的气候条件和具体的监测结果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和危险警戒区由有关部门负责警戒。警戒人员要佩有明显的标志。如果危及周边的居民群众,应及时通知公安、消防、安全监督、卫生、环境保护、医疗抢救单位等部门。并按所划定的范围进行必要的封锁。

  1、如果出现液氯微量泄漏,由自动报警系统、岗位操作人员巡检等及时发现,并自动或手动启动吸收装置,封闭加氯间的门窗。

  2、值班人员在巡检时,感觉有明显气味,必须两人以上进入现场,戴上防毒面具和相关防护用品,用10%氨水检查泄漏点,并做好标记。

  3、若值班人员能够处理应立即处理。无能力处理时,应立即向厂部汇报,停用正在运行的设备或氯瓶,同时启用备用加氯设备。

  4、分管厂长立即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和相关防护用品。

  5、分管厂长必须检查维修质量,确认不泄漏方可投入运行(或作为备用)。同时做好检修、验收记录,并填写档案。

  1、值班人员发现加氯间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周围布满了黄绿色烟雾时,应立即向厂部报告,并自动或手动启动氯气吸收装置。抢险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和相关防护用品,检查具体的泄漏原因,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泄漏情况。同时,现场非抢修人员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上风500米外。当停电或电源损坏时,应尽快架设或修复电源,向氯气吸收装置提供动力;当附近没有电源或电源无法修复时,视具体情况按2、3条处置。

  2、值班人员视泄漏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如果是氯瓶瓶体泄漏,应带防毒面具或呼吸器,将泄漏处转至上方,使之处于气态空间;易熔塞处泄漏,应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的铁箍箍紧;加氯机或加氯管道开裂,应关闭氯瓶针形阀。

  3、根据事故状态,应急救援队伍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如果自身力量难以完成救援工作或救援时有可能会出现更大的人员伤害时,总指挥应向市建委和市政府报告,请求公安、安监、卫生、环保等部门进行救援。

  4、当外部救援人员到达后,制水生产安全应急小组应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详细提供泄漏地点的基本情况,以便外部救援人员做出快速判断,制订、实施救助方案。消防救护人员佩戴好呼吸器,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人员脱离现场,同时由消防队员身着防化服对现场泄漏的液氯钢瓶进行挖坑掩埋、投石灰、放水等紧急处理,严禁向泄漏的液氯钢瓶直接喷水。应向泄漏点周围喷雾状碱液(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溶液)或水,吸收已经挥发到空气中的氯气,防止其大面积扩散,导致隔离区外人员中毒。处在下风向区域内职工立即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以湿毛巾、口罩等物品捂口鼻,到集结地点,按统一安排,协助抢险抢修队进行工作,一定要注意对自身眼睛和面部的防护,以免造成新的伤害。

  5、在120急救人员未到达前,救援人员应根据现场人员中毒情况,对严重的中毒者,要设法迅速将其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术;雾化吸入5%碳酸氢钠溶液;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0.9%NaCl溶液)洗眼、鼻和口;对粘膜皮肤损伤者,应及时大量清水冲洗患处等治疗措施,赢得最佳的救护治疗时间。待120急救人员到达后,积极协助配合救护人员做好抢救工作,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6、当事故得到控制,制水生产安全应急小组对设备系统进行详细检查,确认事故隐患已消除,总指挥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发布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恢复生产。

  (一)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故障机电设备的供电线路,同时开启备用水泵供水,并向厂部报告。

  (三)如果供水泵房的备用机泵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被迫停止供水生产时,厂、站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应急中心,请求进行供水调度,并指挥水厂维修人员进行快速抢修。

  (一)某一条机泵配电线路发生故障后,值班人员应开启备用机泵进行供水生产。

  (三)当配电系统全部发生故障,造成停电而停止供水时,厂、站负责人应及时向应急中心报告,调度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供水调度。

  (四)如果由于电气设备故障造成水厂可能停产30分钟以上时,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将情况上报市建委,同时制水生产安全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生产。在停产期间要加强供水调度,尽量缩小停水范围。

  (一)一路供电线、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厂部和应急中心,并与供电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立即启动另一条电源线路,按操作规程恢复生产。

  3、如属外部线路故障,厂部应立即与供电公司调度及电检部门联系,查找故障点。

  (二)两路供电线、值班人员立即上报应急中心,向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后,迅速启动一级响应机制,并向市建委和政府报告情况。

  1、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简单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快捷的方式上报集团公司应急中心,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区域,进行事故初期的救援处置。

  2、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上报市建委和政府,同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请求支援和协助抢险救灾。

  3、政府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发布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指令,指派专业现场救援、工程抢险、医疗卫生、治安保障队伍,进行事故抢险救援。

  (1)如果电源的闸刀开关或插头等电源控制设备就在附近,应迅速断开。一般的灯开关、拉线开关只控制电源的一根线,它控制的不一定是相线,还应将闸刀开关拉开。

  (2)如果闸刀开关或插头等电源控制设备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木条等物迅速将电线拨离触电者。拨离时要特别注意安全,能拨的不要挑,以防电线甩到别人或滑到自己身上。

  (3)如果现场附近无任何适用的绝缘物,而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则可用包有干燥的毛巾或衣服的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救护人员未穿鞋或鞋已潮湿,则不能这样去抢救。

  (4)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为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采取正确的方法切断电源。如果触电者在高处,在使其脱离电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摔伤、坠落等二次伤害。

  (1)如果触电人的伤害并不严重,神志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乏力,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可让他就地安静休息一段时间,不要走动,并作仔细观察。

  (2)如果触电者伤害情况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头部触电者出现这种症状),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抢救。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胸外心脏挤压速度要均匀,每分钟80次左右。

  (3)如果触电者的伤害情况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需要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脏挤压。如现场只有一人抢救时,可交替使用这两种方法,先进行口对口吹气两次,再做心脏挤压15次,如此循环连续操作。用两种方法抢救时,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必须耐心地进行。

  (4)触电急救应尽可能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时,才能将触电者抬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在转送途中,不要停止抢救工作。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因为不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及相当的医疗水平,注射强心针可能使触电者心室作纤维性颤动,导致心脏跳动停止而死亡。

  着火后电气设备可能带电,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触电事故,另外,有些电气设备本身充有大量的油,可能发生喷油,造成火势蔓延,因此,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几点:

  (3)因火烧、烟熏、水浇,电气绝缘性能大大降低,切断电源应配用绝缘的工具。

  (4)应在电源侧的电线支持点附近剪断电线,防止电线断落下来造成电击或短路。

  (5)带电灭火应采用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带电灭火。

  (6)人及所带器材与带电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灭火器喷嘴至10千伏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

  (7)如有带电体导线断落下来,应在落地点周围画警戒线,防止可能的跨步电压电击。

  (8)充油设备外部着火时,可用干粉等灭火器灭火。如火势较大,应切断电源,并可用水灭火。充油设备内部着火时,除应及时切断电源外,可用喷雾水、泡沫等灭火。应注意防止燃着的油顺电线蔓延。

  (一)水源污染事故:由于原水遭受外来污染,导致常规水处理工艺不能有效去除,而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的事故。

  (二)人为投毒:在供水的某一环节由于人为投加有毒有害药品或微生物,造成自来水不能饮用的事故。

  (三)供水设施污染:由于管道短暂停水,外来污染物通过破损处进入供水系统而造成的水质事故。

  (一)当供水水源水质或供水设施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时,水质检测部应立即查明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并保持24小时连续跟踪监测,每隔1小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一次检测结果。专家工作组根据检测结果,对水质污染事故的妥善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二)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向市建委和政府报告,要求卫生防疫和环保部门立即进行检测,并查询相关城市的供水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三)发生重大或紧急水质事故时,政府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集团公司全力支持与配合。

  (四)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疾病爆发事件时kaiyun,各水厂应立即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加强对该水源水质和出厂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会同环保局、卫生监测部门尽快查明原因。

  2、提高水厂的液氯投加量,增强杀毒效果,如果原水浑浊度较高时,可投加净水剂配合杀毒。

  3、情况紧急下,可停止使用该水厂供水,并关闭进出水阀门,彻底清洗工艺设施、管道内的剩余水量。

  冬季户表防冻抢修工作由用户设施维修应急小组负责。若遇不可预测因素影响,在冬季出现较大面积的水管、水表冻坏的情况,有关部门要配足人员、设备、材料,抢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组成第一抢修队,公用工程公司、天兴特种建材公司组成第二抢修队,管线管理所等其它部门组成第三抢修队,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及时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尽量减小损失。如遇气温过低,管道上冻严重,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特殊情况,抢修部门要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证用户用水。

  (一)预案启动:当天气预报连续三日最低气温低于-2℃或日最低气温低于-4℃时,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解除:防冻预案启动后,连续三日内最低气温高于0℃时,解除本预案。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一般间隔周期不宜超过2年。第二十三条 定期组织预案演习。应急救援人员按职责和专业分工每年进行1次的供水事故模拟演练。

  第二十四条 对全体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事故救援常识教育,使大家具备自救、逃生和互助的能力,同时不断提高各级指挥人员的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组织的整体能力。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演习和演练的目的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能力:

  1.1 编制目的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I级是指: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

  3.1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kaiyun,为我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全市城乡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部门和两市七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平时指导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危机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危机事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兄弟城市,组织供水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供水应急工作。

  发生供水危机事件时,负责甄别供水危机事件级别,提出实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级预警发布的建议,决定一般预警发布和启动相应供水应急方案。市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担负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分工组织供水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的大小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危机事件时,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危机事件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分别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以及所在地区市(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 3.4节。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及发生地,分别由市政公用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所在地区(市)县、区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副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分管局长、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主要影响供水企业负责人等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① 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③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⑥ 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⑨ 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供水、送水、调水、监测、救护、打捞、抢修、监察、接待、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职能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卫生局、房管局、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紧急制定或调整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落实自来水供应水源,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无法取水的情况下,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

  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房产管理单位管理的城市小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证自来水在小区内能够正常入户。

  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来水供水应急工作和紧急启用地下水工作。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当需要启用地下水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执行。

  由市市政产业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产业集团和水务集团:负责紧急实施或调整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调集应急送水车辆,分工将自来水送达各无水小区适当地点,及时向无水小区居民发出通告。

  市水利局:当需要取用地下水时,负责地下水取水点定位与协调等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负责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负责供水危机发生期间动员学校和学生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接水、运水、送水问题,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和学校稳定,并动员学生为社会接用水提供帮助。

  团市委:动员和号召广大青年、团员为社会搞好接水、运水和送水服务工作,为社区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提供义工服务。

  事故发生市(县)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帮助落实送水和集中接水地点,组织用水发放,维护好现场秩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见附件2)执行。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闸口,向市政府及时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供危机期间的气象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见附件3)执行。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农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区政府、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和保护,严密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市经贸委:协助市环保局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执行。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环保局、无锡军分区、沿江湖河市(县)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市(县)、区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员和因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生病群众;负责自来水管网水监测、传染病控制和其它卫生监测;必要时将伤病员送往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各市(县)、区政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和卫生监测、疾病控制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执行。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卫生局、科技局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自来水水源厂上下游水质和制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自来水出厂指标。

  市卫生局:负责市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包括自来水管网水和饮用井水,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利局:密切监视入湖水流断面和各水质功能区断面的水质水量等水文情况,跟踪河流入湖水质达标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和有关方案中的检测条款执行。

  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公安局:负责根据需要发放供水车辆通行证,保障纯净水供应车辆的畅通无阻。

  由市物价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物价局:负责平抑供水危机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市场饮用水价格,打击对供水危机期间有蓄意囤积、哄抬物价行为的商贩。

  无锡工商局:负责检查经营市场售水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执行。

  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附件10)执行。

  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机专家咨询库(名单报市政府备案),专家库专家有国家、省和市三级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需要时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随时向专家发出邀请。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需要迅速组成有关专家组成的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市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科技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

  专家咨询组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授权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和有关通报;向省市领导提供有关的舆论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方案》(见附件11)执行。

  其它处置小组可根据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成立。江阴市、宜兴市因有独立的供水体系,可在事件发生时参照上述组织方式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参照相应分方案制定适合当地需要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和各处置小组的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市有关部门、市(县)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城市水源地周围水域发生蓝藻大面积爆发,水域或陆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的级别进行预警。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危机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级向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对当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进行补报。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要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和措施。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可以跳级进行。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报市同意后发布。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无锡市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按照部门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1 响应原则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Ⅰ级、Ⅱ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批准或同意,向社会发出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批准,向社会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kaiyun,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Ⅳ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决定并报请市批准,发出蓝色预警信号;重点供水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向事发地市(县)、区提出请求,由事发地市(县)、区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后,向所影响区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所在市(县)、区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

  (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展开指挥工作。指挥现场分工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稳地展开行动。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向专家组及时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安排好专家的生活起居,维护好专家的身体健康,为专家迅速展开分析、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持,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1)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自来水供应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在处置过程中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不断修正和改进处置措施。

  (2)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管网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且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应立即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组织实施(见附件2)。

  (3)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供电系统瘫痪,立即启动恢复电力供应应急方案,自来水电力系统恢复方案由市供电公司另行制定kaiyun。

  (4)当水源地水源出现严重污染,自来水制水企业取水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源地水质。

  (5)当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无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团聚集长时间影响不能正常取水时,应视情启用《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调水方案》(见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动,稀释和冲击污水团,缓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压力。

  (6)当水源地遭受蓝藻等水生植物严重危害时,应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附件5)组织打捞,清除蓝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无法提供足够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用地下水资源,即采取《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

  (8)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市场纯净水出现脱销,连带与水相关的食品、饮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紧张,市场纯净水和应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资的供应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从外地或周边地区紧急调入。所在地区市(县)、区、街道等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保供工作。具体应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和《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实施。

  (9)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区域内出现或暴发传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洁自来水而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或氯气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紧急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大抢救、卫生监测和监查力度,迅速查明卫生事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护。

  (10)当因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时,指挥部应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见附件10)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卫生局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分别对自来水出厂水、水源地保护水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在全市各网点的监测都不少于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以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也要不间断的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不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市市政公用局监察机构组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察组,负责III级以下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I级和II事件发生时组成监察组,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为群众提供食物等。

  当供水危机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危险,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有相关性的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以争取国际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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